表7-13 基于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2.基于公司性质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性质主要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其他种类共五类,基于公司性质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7-14。虽然四个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但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它们各自在不同公司性质之间的总体方差并无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从0.075~0.602,均大于0.05)。
表7-14 基于公司性质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3.基于公司年龄的方差分析
本研究的公司年龄主要分为5年及以下、6~10年、11~15年、16~20年以及21年及以上共五类,基于公司年龄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7-15。从表7-15可以看出,四个观察变量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方差齐性假设的显著性概率大于0.05),并且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探索式创新、利用式创新以及长期竞争优势之间的总体方差存在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概率均小于0.05)。由于探索式创新、利用式创新以及长期竞争优势在各组的总体方差满足齐次性检验标准,具有方差齐性,所以进行多重比较应采用LSD(Least-Significant Difference)的t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