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有与戈尔等的研究不一致、甚至结论相左的研究结论,认为右脑半球在推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71]国内学者邱江等人(2005,2007)利用ERP技术,采用经典的条件推理研究范式,通过记录不同规则的推理类型所诱发的事件相关电位,分析了不同推理规则的ERP成分差异。结果表明,左右脑在推理中的认知功能以及在四种推理类型之间存在着差异。不同的推理类型分别激活了左右侧的前额叶、颞叶等区域。[72]这些研究结论表明,推理的脑机制要比人们通常设想的复杂得多。
事实上,对于戈尔等将推理视作一个语言加工过程(戈尔等认为在他们的实验中没有观察到推理中与空间信息加工有关的区域的活动)的看法,学界早就持有不同的意见。例如,主张推理的“心理模型理论”(mental model theory)的约翰逊-莱尔德等人就认为,在推理过程中人们保持和操作的乃是事物的结构特征(以外部表征的方式呈现各要素在问题空间中的相互关系)而并非语言(陈述命题的语言)的结构特征。因而演绎推理更多是通过一个视觉—空间信息加工过程来实现的,模型的建构更多地依赖于右半球的参与。[73]M.克瑙夫(M.Knauff,2003)等人也主张类似的观点,认为推理过程是通过一个空间信息加工过程来完成的。不过,这种空间信息并不完全是“视觉表象”,而是具有一定抽象性质的空间关系的表征,即“空间表征”;后者是真正的推理过程的促进者。他们的脑成像研究结果证明,四种推理活动都激活了双侧楔前叶(BA7)、右侧顶上小叶(BA7)、双侧颞中回(BA21)、左侧颞上回(BA38)、左侧额中回(BA46)、额下回(BA47)以及右侧额中回(BA6)等区域。[74]针对这种情况,戈尔等人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区分了抽象的三段论推理和具体的三段论推理在实验研究中所呈现的不同脑区,并概括性地提出了“双重机制理论”(dual mechanism theory)。他们认为,人们既可以基于形式逻辑结构进行推理,也可以基于以往的经验进行情景—特异的启发式(situation-specific heuristic)进行推理。这一理论的提出意味着人们通过采用不同的信息加工策略解决不同的推理问题:在有现存知识资源可资利用的情况下,人们会采用启发式策略,靠与语义记忆有关的额—颞叶系统进行推理;在没有现成知识可资利用的情况下,就利用形式逻辑规则,靠与空间信息加工有关的额—顶叶系统来进行推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