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莆田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停放车辆的 除了依法进行处罚外 还将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莆田市委文明办、莆田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将在全市开展规范公职人员按位停车活动,严查公职人员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加重处罚。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停车难成了莆田城区一个老大难问题。由于找不到车位,导致不少司机乱停车,不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还破坏了居住环境。而在乱停乱放的人群里,也不乏公职人员的身影。 “中心城区车辆违停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个人出行安全的需要,也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更应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城市文明的践行者、示范者和推动者。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按位停车,保持城市道路的畅通有序。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整治力度,即日起莆田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利用物品、非机动车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供单位或个人使用;在没有设置停车位的道路上随意停车;不按统一朝向停车;不按停车位划定的车位范围停放车辆。 公职人员因上述违法行为一个月被处罚3次(含3次)以上或一季度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将被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予以信息警告、重点关注并曝光;拒不改正的,通过缉查布控系统、视频跟踪等手段进行重点管控。黑名单将通报到违法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切实整改;对屡教不改、顶风违法的,严肃进行问责。 公职人员因上述违法行为一个月被处罚3次(含3次)以上或一季度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将被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予以信息警告、重点关注并曝光;拒不改正的,通过缉查布控系统、视频跟踪等手段进行重点管控。 单位总人数10%及以上 予以通报 精神文明考评中给予扣分 单位总人数30%及以上 直接影响文明单位的评选 个人文明奖金的发放 举报/反馈